使用人防設備時,需要注意多個方面以確保安全、合規和有效使用。以下是一些關鍵注意事項: 一、基本安全條款禁止向人防工程內部和孔口附近排泄廢水、廢氣、傾倒廢棄物:這些行為會直接影響人防工程的內部環境和結構安全。 禁止在人防工程內從事非法經營活動:確保人防工程的使用符合法律法規要求。 禁止存放危險品:嚴禁在人防工程內生產、儲存爆炸、劇毒、易燃、放射性和腐蝕性等危險品,以防發生安全事故。 禁止擅自占用、改造和損壞人防工程設施:保持人防工程的原貌和完整性,不得擅自進行改造或損壞。 確保人防工程主體結構不變:使用人防工程時,不得改變其主體結構,也不得擅自拆除設備設施或危害其安全和使用效能。
二、裝修與施工要求裝修需審批:確需對人防工程進行裝修時,裝修方案和施工圖紙必須報請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。 安全文明施工:在裝修過程中,應加強施工場地管理,做到安全生產、文明施工。 材料使用限制:人防工程內禁止使用可燃材料裝修,嚴格控制使用高分子材料,窗簾、地毯等裝飾物須經阻燃處理。
三、用電與消防管理嚴格用電管理: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裝使用電器產品、敷設用電線路,并定期對電路和電器設備進行檢查。不得亂拉、亂接臨時用電線路,嚴禁超負荷用電。 消防設備設施完善:人防工程內部及安全出入口、疏散通道、樓梯間等部位必須設置疏散指示標志燈、火災應急照明設施。消火栓、防火卷簾門、手動報警按鈕等處不得堆放雜物、不得圈占、遮蓋,消防設備設施不得擅自拆除和挪移。 明火作業管理:人防工程對明火作業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。因特殊情況確需明火作業的,必須嚴格審批手續,并采取防護措施。作業后,應認真檢查清除燃燒剩余物,在確保安全情況下操作人員方能離開現場。
四、日常管理與維護完善安全管理制度:必須全面完善安全管理各項規章制度與措施,明確責任人員及其職責范圍,確保每項工作都有專人負責。 加強安全設施設備檢查:應配備完備的防火、防汛等安全設施設備,并持續加強對各項安全設施設備的檢查和維護,確保其始終處于良好狀態。 加大自查自改力度: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應定期自查,做到問題早發現、早報告、早處理、早解決。 注重應急演練:健全完善防火、防汛等各項應急預案,并定期組織疏散逃生演練和消防演練,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。
五、其他注意事項保持疏散通道暢通:使用中的人防工程其安全出入口不得鎖閉,疏散通道應保持暢通無阻。 禁止堵占疏散通道和防火通道:嚴禁在人防工程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,嚴禁存放液化石油氣鋼瓶等易燃易爆物品。 保護人防工程標志:不占用或混用人防通信頻率和防空警報信號,不濫用人防標志。 及時制止違法行為:發現有損壞人防設施的行為時,應立即制止并報告人民防空主管部門。
綜上所述,使用人防設備時需要注意多個方面的細節和要求。只有嚴格遵守相關規定和管理制度,才能確保人防設備的安全、合規和有效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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